序言:追忆Proof

我甚至无法把自己带回听说Proof遭受不幸的那个地方。我此生从未感到如此悲痛欲绝。那是伴随着我直至今日的悲痛。那是已经成为我生命一部分了的悲痛。

    早上7点,我坐上我的车去医院看望Proof,当我到达时,他刚已入殓了。那是我人生中最昏暗的一天。我只记得我当时想着:那不是Proof,不是Proof,不是Proof,不是...Proof 可是我的死党,你知道吗?他的死让我悲痛欲绝。我的家里以前已有了死亡的先例,我的两个叔叔自杀了。对我而言,它夺走了我生命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每个人一生中,总会有对他来说地位重要的人离他而去。Proof遭枪击时,我没在那家俱乐部,但我猜测这整件事完全是不合情理的,突然爆发的一次误会。我总是试图远离那类地方,但Proof是个普通人,他和那些人混在一起,甚至当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后,要知道,那种成就是容易惹人眼红而引祸上身。我多么希望那次争执最终是以拳头而结束,不幸的是它升级了,Proof被枪击了...Proof是个强硬的人.他不是会轻易让步的人.如果你把他惹毛了,他会爆发.尽管如此,他却一直都不能算是帮派人物,而是个有趣的家伙。像D12里我们每个人一样,他也有犯傻的一面。因此,虽然Proof双重性格,对我来说,记忆最深的还是他的友好。正是他,在当我他妈的十分穷时,路过我家旁边,帮我摆脱了我妈在旧货店里给我买的一双破鞋。我们的脚都是10码的。他走到木屋旁,对我说:“你脚上穿的这是什么啊?”接着他递给我一双新款的十分漂亮的Nike。那是我有想哭的冲动的一刻。正如所有朋友那样,Proof和我一起渡过了时起时落的各个阶段。我们形影不离地四处奔走,当我们回到底特律时,我们会休假。因为,如你所知,我可以像每个人一样成为惹人讨厌的混蛋。如果有段时间我见不着他,我们一周至少会通几次电话。我们也都会成为有家室的人,我们都将为孩子而忙碌。在他离开后,历经了一年,我才恢复得能正常地做事。对我来说甚至起床都很难,更别如说写下一个韵脚了。我试着很好地将我的想法组织起来,当我讲话时却根本不起作用。因此所有人都使我和电视和报纸远离开来。我变得心神不宁,尤其是在他死后的前几个月。自他死后,只过了两年,因此这仍是令人谈及时十分难过的事。现在,当我想到要巡演时,总是在想到底和谁同台。除了我的孩子发生了什么事以外,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大的悲剧。Proof在“Like toy soldiers”的MV里扮演的是各被枪击了躺在医院里的替死鬼。通过这个MV我想展现的是Rapper相互杠上了,结果敌对的阵营,真正地结束了争斗。在那之后不久,它不幸地变成了现实。在他死后那年,我盯着天花板,想着那个MV:是命运让它变成现实的吗?是我吗?当这种事发生时,你总是想指出某人,认为是他造成的,你懂吗?Proof是我整个游戏的关键.他是我不再被揍的唯一理由。我并未夸大美化——他是我在贫民区的通行证。我不知是否有人意识到这一点,而它就是我现在说的原因。他可不在乎因和我混在一起而被称作“汤姆叔叔”(对白人谦卑的黑人.此处指和白人很好)他维护我,就像我们是亲兄弟一样。当我成名之前,当我拥有任何东西之前,真的,我和Kim无处可可去,所以我们住在他母亲家的阁楼里。倘若Proof没有把我从那儿带出来,没有带我去Hip Hop Shop,带我进入饶舌的游戏,我不知道我将会在什么地方。我肯定不会成为现在这个你一定听过的那个人。他是个优秀的家伙,总是发现很多我没发现的东西。不知怎么的,我觉得我很确信他是拯救我人生的那个家伙。我曾经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Proof就像一个Hip Hop救生艇,就像另一个母亲赐予我的亲兄弟。他有不仅能培养我天赋,还有能发现别人没发现的未经雕琢的可塑之才的能力。其实Proof自己就是个很有天分的人。他是个没人能打败的Hip Hop小子。无论是Freestyle 还是Battle,都没人能打败他,没人。他过去和我们一起在底特律的广播节目Friday nights中表演。那时我还和我第一个组合Bassmint Productions在一起。我们有一首歌和Proof一块表演,就快要直播了,可Proof还没记住他的段落,他仅仅记得他开头的四行。接着,他开始Freestyle。你不能说把这搞砸了,因为他擅长这活。能像那样Freestyle,是上天赐予Proof的礼物。Proof掌控着90年代中期至晚期汽车城(底特律)的饶舌乐领域。他是个认识每个人,让整个底特律敬畏的人。每个人都断言他将成为第一位真正闯出底特律的饶舌歌手。我记得在他的葬礼上遇见了来自Naughty By Nature的Treach和Vinnie。我为他们的出席表示感谢,但事后我认识到:哦,我为何要感谢他们?他们到这来是为了Proof,而不是我。每个到场的人都是如此。我把这事看做是:那是我最好的朋友,因此人们都在我失去他后来安慰支持我。但是他明显有他自己的深深社会关系。人们喜欢他,爱他。因此虽然我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我向你保证,有无数人会说:“对,是的。Proof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于我而言,我和Proof相互之间都有这种感觉。那就是为何我会这样说: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是他最好的朋友。

第一章
在我大约14岁的时候,我明白了自己想成为一名Rapper。也正是在同一年,我遇到了Proof.正如我在"Yellow Brick Road"那首歌里所说的。我在Osborn高中——Proof上的那所高中外散发一个才艺秀的传单,“我叫他过来一会儿,有时过来看看,他看着我,仿佛我疯了。他冲我摇头,似乎认为白人不懂如何押韵。我唱了句用Birthday 和First Place来押韵的词。我俩有着听起来相似的韵脚,我们的风格跟Big Daddy Kane相似,还加上复杂的混合音节。从那天起,我俩志趣相投,我们知道我们的命运将在未来交错。”

  在Osborn时,Proof常带我偷偷溜进食堂,与那儿的SB们Battle,并以此赢利。我们可大赚了一笔。Proof会说:“我在这白小子身上都赢了20块了!”    那就是所谓的“白人无法跳理论”,没人认为白人会赢。Proof会以在桌子敲出个拍子作为开始,接着我们就四处转,而我,将会打败每一个想与我Battle的人。这我可没唬你。我们会回家分钱。我们那时总是能打捞一笔,我们简直就像俩贫穷,而又贪心的人。但是渐渐人们开始对这游戏厌倦了,所以我们必须想个新的点子。正是那时,我开始在牛仔裤和外头上涂鸦,如果Proof发现我给别人讲这事,他会宰了我。但他的第一个Rap名字叫“Maximum”,所以我在他的裤子上涂上“Maximum”。我对这活儿可认真了。我挤出布料用的颜料,绘出字母的边缘,接着画在里面。那些颜料是我偷来的,我过去有小小的偷窃癖。我可以穿着毛茸茸的,填满了羽毛的羽绒服,那上面有很大的口袋,因此我可以用它来装盛布料颜料的瓶子。我的主顾都是Proof从隔壁邻居介绍来的。Proof会告诉我人们想要的,我会问他:“你认为我该要什么价?如果赚了60,我会给Proof 20.那时那对我来说可是一大笔。那就像我的第二职业.这总比我在工厂里喷砂,在厨房里洗碗,清理机械器具时手被绞坏要好得多。有次Proof介绍了个想在他的水磨牛仔夹克背面绘上"Eazy-E"的家伙给我。那"Eazy-E"还得带着枪。当我开始画时,我并不知道那要花多久。越来越多的人想找我画点啥,"订单"也堆得越来越多。Proof问我:“那家伙催着要他那件夹克呢,你什么时候完工啊?”"Eazy"将夹克整个背面都占完了。整项"工程"可能耗费了我偷来的20瓶颜料。Proof教会我挺直腰板做男人。他是第一个教我打架的人。如果你从未被打过,那么你会害怕,因为你不知道那将会是什么一种滋味。Proof帮助我克服了最初的那种恐惧。我和他赤拳搏击。我的进攻破绽百出,所以Proof可以一直揍我。在Dresden街,过去总有个红脖子的骑车人,站在栅栏那儿看我们俩打架。他总是说:"快!Marshall!快起来!你是啥?病猫吗?快站起来!"而Proof会说:“喂,给我倒下!给我倒下!”可是我总是会反击。直到Proof把我揍得毫无知觉,我对他说:“别把我得牙齿揍出来啦!拜托!”Proof总是会对我手下留情,在一阵拳脚后,我们精疲力尽地回家了。从那时起,Proof让我们坚持这种能让我俩其中一人从中想到一个词,并由此联想到很多可以用来押韵的词的训练。或许是想到5个词并在一分钟之内用它押韵。谁若是没能办到,谁的脸就得挨一下(开玩笑的)我们像兄弟般打架,可我们永远不会有过节。我们之间有种不会断裂的联系。我们会为最傻的事而打架。有次,我说过去和Proof打球而因和一个女孩在电话里说得很火热而食言了。当我后来到那儿后,Proof说他再也不想打球了。我把球扔向他,把他推向车的前座。他把球扔进车,锁上车门,火大地开走了。我俩两周没说话。那真的让人感觉奇怪,因为我俩在同个地方——Little Caesars工作。一天,他走到我身边,用一块毛巾在我屁股上来了一下。我吼了起来:“你这家伙!”我起身追他,接着我们开始了一场毛巾大战。就在这突然间,我们又变回了朋友。我的叔叔Ronnie最初让我对Hip-Hop产生兴趣是在我11岁时。我祖母很老时才有了他。所以虽然他是我的叔叔,我们却有着相同的年龄,我们像密苏里其他的小孩一样一同长大。Ronnie自己录带子。他住在拖车屋,他有两台收音机,和带磁带的录音座。他用其中一个作为节拍器。他就是靠那些创作的,我准确地记得:他敲击另一个录音座上的唱片,就着拍子开开始rap:"走在街上的那个傻子,他以为他有个很吊的拍子。哦哦。看看他,我感打赌他连内裤都没换,他觉得他很逊,我觉得他很可怜。我很高兴地唯一理由,是因为我是吊拍子之王。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拷贝了一份,把那带子带回家,反反复复地听。就在那时,我意识到我想自己来做rap.我尚未接触Rap。那时我还痴迷着Michael Jackson和New Edition(美国七八十年代红极一时的R&B组合)。你应该知道他们的那首"Cool it now"。但就是在"Cool it now"的结尾,他们也rap了。在那之前我曾听过Rap,那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由Newcleus唱的"Jam on it"。接着Ronnie买回了Breakin的原声磁带,里面有Ice-T的“Reckless”。自打我听了他的那些磁带后,我开始翻箱倒柜地找老的Rap,比如Mantronix的。我还背了“The Message”。从那起,我完全着魔了。在6年级的开头,和我一同上学的3个小孩开始叫我跳Breakin'.他们把硬纸板扔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接着就开始练起来。我们都住在密苏里,沙凡纳市的公寓里.我的朋友们和我带着硬纸板来到街上的空地,摆好硬纸板,接着我们会把周围的女孩都吸引过来。那感觉真带劲!我有段时间没见我的叔叔Ronnie,因为我妈带我们回了底特律,当我们夏天回密苏里拜访时,Ronnie已经换了牛仔靴,变成重金属范儿了。我对这很生气,我能把LL Cool J 的"I'm Bad"倒背如流。我站在Ronnie的车道上,Rap这首歌。我为路过的车子进行了一场Rap秀。没有谁会说我不是LL Cool J。Beastie Boys的License to ill对我有着极大的影响。因为,很明显的,他们是黑人占有极大主导地位的一种音乐形式里的白人代表,而且他们很有趣。我还是孩子时所看过的最屌的Hip-Hop Live Show 是Run DMC的"Together Than Leather "巡演。Beastie Boys是暖场的,他们在台上带出了个巨大的老2。Hip-Hop那时已经和Live紧密结合了。表演意味着一切。如果你是个奇怪的家伙,你会被轰下台。因为Hip-Hop永远是讲究"Keep it real"(保持真实)的。我喜欢Beastie Boys,因为他们总是做着自己,而不效仿谁。全世界无数的小孩都可能在他们身上找到与自身的联系。当他们首次出现时,就在地下Rap界拥有极高的赞誉。正是他们的保持自我,让我搞清楚了如何放松,如何做自己。让我感到我也能从那儿崛起,掌控麦克风,掌控万千歌迷。这是每一个想成为Rapper的人所梦想的。我一个人呆了很长一段时间,因此Hip-Hop成了我的女朋友,我的自信心,我最好的兄弟。Hip-Hop可以被注入很多情感:LL可以Rap关于女孩的事,Rakim可以通过他的双关语,讲有深度的事,Boogie Down Productions事实上还能在你仅仅是因情绪而听Rap时,不可思议地教你一些东西,Masta Ace有着神奇的讲述故事的技巧,他的想法很生动。MC其实是和你我穿着一样的人,他们像你们一样穿着Adidas。Hip-Hop是未经加工的,是很直接的,我明白那种语言。它把词句组织在一起,然后讲述事情。我心里的事情,有趣的,愤怒的,忧伤的。当人们被我所说的所吸引时,Hip-Hop给了我极大的自信,它还帮助我更好地女孩子交流.Hip-Hop是有节奏的,有节奏的东西,就像篮球,能帮助我表达自己的想法。所有的那些Rapper和组合都是我的老师,我整天都是Hip-Hop的学生。我想你可以从我所做过的事中对此有所了解。

我第一次在一个真正的俱乐部里Rap是在我十几岁时。那时我很年轻。那是那种你想要试试看的事,想看看自己能否驾驭自如。不过那次很糟糕。

那是在一个叫Rhythm Kitchen的派对。我和我的一些朋友一起去的。很傻的是,我没和Proof一块去。我尝试着自己找点乐子。我说了些东西,用Rap的方式,例如“Cracker”或“Honky”,因为某种原因,我觉得让人们跟着你一起唱,是很酷的,但是我大错特错了。我可能只说出了3个词,嘲笑声就立即响起了,那是我最糟的经历之一。我心想:哦,!我不擅长这活儿。我尴尬地夹着尾巴回到了家里。在那之后过了很久,我才再一次在公众前表演。但是那之间我坚持着Rap。无论何时,只要能够写,我就会写歌。但是由于我们的设备太简陋,因此创作时必须小心翼翼。如果我搞砸了,我就得从头在做一遍。因此我不仅必须写歌,还得记住每首歌的歌词。那时,我和一个叫Bassmint Productions的组合在一起,那是我第一个Rap组合。我们把我们制作好的歌带去给Lisa Lisa,和一个叫DJ D i c k的人看.他们是底特律广播界的名人,在每周五晚上,他们有个叫"Open Mic"的秀。他们给了我们第一次机会:让人们能够注意到我们。Mark Bass在广播中听到了我们的歌"Crackers and cheese",并很喜欢。他和他的兄弟Jeff有个录音室,"F.B.T"(Funky Beat Team)他打电话问Lisa Lisa"那是谁?"我们在广播中与他谈了谈,最后我们去了他的录音室。我们录了一张3首歌的小样。我太年轻了,那是我Rap生涯里稚嫩的时期。Bass兄弟有些人脉,他们把我的小样给Elektra Records的人听。那儿的人说"Eminem的声音听起来太嫩了。"我的声音确实感觉是叽叽喳喳的(并不是说我在"My Name Is"里不是这样,我马上会提到)我把我的税后收入和额外的一点钱越来越多地用在"F.B.T".Mark Bass走进来听了我录的歌,他挺喜欢的。因此他渐渐地让我融入了他们。有时还能免费录歌。他看着我渐渐占有了主动权。我录制自己的带子,发自己的单曲,我在封面上画上自己的插图。是幅卡通封面。儿歌曲名叫"F**kin'backstabber"和"Biterphobia"当我拿到带子时,我完全不知该拿它怎么办。我开始四处转悠,我把它放在唱片店里的托买处,但是它们根本没销路。我想我可能只买了3个拷贝。当我现在再退回到当初那个时候,听听那时的作品,它们显得是那么的奇怪。但是我猜测,在那个时期,它们可不显得那么怪。当我18岁的时候,我对我的人生应走哪条路而感到困惑。我擅长Rap,可我并不拔尖。我想在篮球方面或许我能做得比Rap更好。我认真地考虑着追求一个职业的篮球生涯。一整年,我都作为中流砥柱在打球。过去我有两个打球的场子,一个是我能称雄的,另一个是我屈居第二的,因为在那儿,有那家伙出现。他比我高,而且他能扣篮。篮球如同一记远射,Rap也是如此。Vanilla Ice已经几乎把白人在Rap这个领域获得尊敬变成了件不可能的事。Proof和我都怀揣着这个梦想,因此我们大大地赌了一笔:我们退学了,去寻求梦想里的金矿。Proof辞退了在Little Caesars的工作。"我以后整天都搞Hip-Hop了!"他的心中开始滋生恐惧,此时他正走上成为底特律头号知名Hip-Hop人物的路。Proof会带着他自己的团队"Five Elements"回到Little Caesars。有次,我们在停车场唱着对方的歌。那是对我来说一个重要时刻,因为它让我感到我能够坚持不懈地做下去。Proof认为我的歌比他的更棒!他说:“我必须得回录音室了!”因此我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竞争,不过是积极的那种。那帮助我成长为一个作者,和艺术家。再那之后他会回来表演更多的歌。他和Jaydee混在一起,从他那儿带回了些拍子。那听起来很清新,相比之下,我的就显得很逊了。他的拍子很吊。如果你现在听听那些带子,Proof押韵的方式仍显得那么的吊。他引起了Tommy Boy Records的关注,他开始往返于纽约的底特律之间。每个人都认定了Proof将成为第一个发行独唱唱片的人。大约1992年,我搬到了底特律东部的另一个地方,就在Novara街。(我曾在几首歌中提到过这条街,例如"Mockingbird")我们在那儿有个聚集了单身汉的房子。即便是我有了女儿,她并非一直呆在那儿。因此我11点下班后回到那儿,我们坐在门口,喝上一口后,开始互相Battle,或者Freestyle。我的室友,我的朋友Butter有个麦克风和一台唱片转机。Denaun Porter,就是在D12里是 Kon Artis的那个,过去也在那儿。他和我们一同结束了在Little Caesars的工作,我把我的卧室给了他,那样他就能在那弄他的设备。我只能在沙发上睡觉,这没啥大不了的。这是项公平的交易——那家伙正制作着我的拍子.接着我们去一些真正的录音室,例如"Mo Master".那是我们随时可以进去的一家录音室。你最好是把歌词的章节分成两段,因为你口袋里揣了40块,而预定这录音室就要花40块。当Hailie还是个新生儿时,Denaun 也和我,Kim,Hailie一起在Fairport 街。Proof在地下室建了个新的录音室.就是在那时,D12早期的精神实质聚集在了一起。但是我们却没有意识到这点。由Proof和底特律的原因,我们全都是朋友,同伴。这儿有Bizarre,当然,人们更熟悉他Bizzy这个名字。Denaun和他的朋友Kuniva一块押韵,他们自称 " Da Brigade".Bugz把我介绍给Swift认识,Swift所在的团队叫"The Rabeez with Bareda".他们很吊!我们一起Rap,一起录歌,因为有时那样可以有效地做到节省。我们必须得资源共享,因为在底特律,我们得相互依靠。当Denaun在打拍子时,我们中的6个人就忙于押韵。那是非常激烈的,就谁唱哪段,每个人有多少空间发挥,我们都会激烈争辩。如果我Rap了一段大家喜欢的,我们将会停掉带子,想好接下来由谁来接住这个接力棒。因此每个人都围站在我的地下室里等待着属于他们的机会。那时我们一个个都实力相当。我们立下了项条约——不成文的。谁第一个闯出名堂了,为了其余剩下的都得回来。Rap一直都是我的幻想,但它又是我所拥有的一切。因为,说真的,我这一辈子将要干些什么?我有个小女儿,Kim和我总是会被驱逐的对象,而我们的房子总是被盗窃。我们必须搬到Kim父母家去住一会儿,就住在阁楼上。在那儿你甚至无法站起来。我们在地上放上一张床垫,我们就称它做卧室。我在那儿听立体音效的拍子,写词。我开始变的有点宅。我在想,我所要做的是做一张新的小样。我将会找到卖出它的办法。但是我有短时间慢下来脚步。因为我要处理生活中的事,家庭里的事。Proof十分看好我。就是那时,Proof把我带出了那个阁楼。一个晚上他打电话给我,让我在电话中Rap了一段。他叫我去Hip-Hop Shop,去看看在那儿,我会取得怎样的反响。从那时起,一切都改变了。Proof是主脑,他已经计划已久。他告诉我那儿将有场大的Battle,我应该在最后去那儿。当那里清场后,我可以放松地进去,在一小撮人那儿得到点反馈。他说“去试试吧,看看你喜不喜欢。如果你不喜欢,你就不必再去了。”我是这样做的,我在Battle结束前20分钟到了那儿。那时是95年,我Rap了一段,结果反响热烈得近乎疯狂,人们兴奋地上蹿下跳,而且一直尖叫。那儿的头儿说“Proof,你在哪儿找到的这家伙?”我开始每个单周都去那儿,把我在那儿表演的时间表安排好。我树立起了坚持这件事的信心,开始与人们Battle。我是在那儿Rap的唯一的一个白人。我在那儿获得了友爱,最终取得了我梦想的尊敬。即便那是在那小小的一个圈子里,无所谓。我最终获得了承认。依靠那种能量,我下周,下周,在下周,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那里。我沉迷于观众的欢呼尖叫声。每次,人群都变得越来越大。我开始在底特律成名,事实上我表演变的有偿。那对我来说感觉真棒。在95年,在我和我的经理Paul Rosenberg有了联系后,我的事业开始真正地取得了进展。Proof介绍我们认识的,当然,那是在我赢得Hip-Hop Shop每年第二大的Battle比赛后。(那场我对阵La Peace) Paul去了纽约当律师,但我们任然保持着联系,最后我寄了张小样给他。那是后来"The Slim Shady Ep"的雏形。Paul听了后,认为大大地超越了我在"Infinite"里的表现,你知道吗?他非常兴奋,他找到公用电话,打到底特律来找我。他在曼哈顿附近,四处散发他的名片,咨询他是否能成为我的律师,帮我销售我的作品。那时我已经有了经理,但我到了纽约,我与Paul呆在一起.我们呆在他在Astoria,Queens的家里。那是在我和上个老板因为一个巨无霸三明治而发生争执后。那家伙要去"汉堡王" ,但他没问我是否有什么想吃的,因为他知道我没钱。在我口袋里,没有一美元!关于此事,我想说"我*!"你明白吗?你他*的这算是哪门子经理?我一直认为你要是想管理谁,你就得先做到信任他。你得往里面投资。就像是赌博,例如掷骰子。在Hip-Hop Shop之后,我开始参加越来越大的Battle比赛。在97年,我去了俄亥俄的"Scribble Jam"。我到了那儿,和那儿的冠军Juice Battle。他在第一轮赢了我,第二轮,我赢了他。因此我们进入延长赛。我发现他的经理在那儿打碟。最后一轮,我用我所有的巧句来进攻他,可是我突然哽住了。于是Juice用明显是他以前写的词来对我发起进攻——每一句都构造得很完美。他这样唱道,“这家伙想站在这儿扮得像他会Rap似的,我走过他屁股后面,如同一个指示牌。”人群沸腾了,Juice赢得了奖杯,掌声四起。我很沮丧地回到底特律,完全要崩溃了。在那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开始录制一首“Rock Bottom”,它被收录与"The Slim Shay LP"里。那是一首严肃而且悲伤的歌。在那期间,我和Mark Bass发现我们原以为能帮我们在Jive Records得到一笔生意的那人,只是在邮件室工作,根本没有实权。我彻底地泄气了,我处于要疯了的状态。那晚在录音室里,是我第一次嗑药。我吞了少量的"Tylenol 3s" 我当时的心境是:我将要完成这首歌,这将是我所录的最后一首歌。谢天谢地,我无法忍受那玩意儿,因为我在厕所把所有东西都吐了出来。我只得换上Markey的衣服回家。接着,是时间去洛杉矶参加Rap Olympics了。我在那儿一路过关斩将,高歌猛进。碰上最后那个家伙。我想好了成堆的比喻来应战。我会在那儿Freestyle一段,接着是句写好的秒句。Freestyle的关键在于,你说的得是能让人们为之疯狂的语句。正因为人们都为它而尖叫,所以他们无法听见你下面将要说什么,因此你可以在此之后随便说什么。最后一轮,我将上台与他们"实战",面对面地,一对一地。但是那个叫Otherwize的家伙走到荧光屏的后面,走到我Rap的背面的位置,因此我前方没有人等我进攻。我记不得他朝着我吼出的句子,什么要把我干掉,要撕裂我的喉咙,要杀掉我之类的。我甚至不清楚他是否唱过,“废物,我要杀了你!我要毙了你!我恨你!我要羞辱你!”他就是这样打败了我。一等奖是500美金和一块劳力士。我不知道那块劳力士是否是真的,但是我确实需要那500美金,而那500美金是真的。我对自己再次在最后一轮失利十分火大。因为在底特律,我可是无敌的。对我来说,要接受头次因哽住而负于Juice,紧接着又在Rap Olympics面对某个还不及Juice水准的家伙时再次哽住了的这一事实,是十分困难的。我打算放弃了,我已经失败了。当我离开Rap Olympics,来自Interscope的一个叫Dean Geistlinger的,在Jimmy Lovine的办公室里当助理的家伙找到我,问我能否把我的小样给他。当时我的情绪很不好,于是我信手扔了张带子给他。在那之后,我一直在思考的是:我以后干什么?因为我此次回家,毫无目的。

第二章

当Proof打电话给我时,我还正住在离Fairport街7英里的一个破旧不堪的地方。

   他说:“我想召集底特律最好的12个MC,组成一只属于我们自己的Wu-Tang Clan。他想要有12个人,因为他想称这个团队叫做"Dirty Dozen"不过我们只找到了6个。于是Proof想到了个主意:我们每个人可以有个化名.我们每个人就有了两个身份。这样我们每人都可以拥有两个MC的力量。此刻,Proof在我一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为Slim Shady正是从那时诞生的。他没有给我取什么名字,而是催我自己想点什么真实的东西。我想到那名字时,我正在大号。毫不夸张地说,我正在大号,那名字一下就闪入我脑中。你能体会到,当你在大号时,你总是会思考很多事情。无论何时,只要我坐在马桶上,我都是已经把笔和便条准备好了的。当我想到Slim Shady这个名字时,我开始搜寻成千上万的能和它一块押韵的事儿。那事儿是转折点。我意识到内心中的这个第二个我将会变得不仅是震惊Rap界这么简单而已。这不仅是说我想要做点震惊人们的事,其实我内心的一部分,也从我体内闯了出来,就仿佛是我被整个世界惹毛了。现在回望我Rap生涯的早期,当我在电视上看到自己,我总想问自己:“我为什么这么癫狂?”我一直都是那样癫狂着,那就像是一个玩笑。我几乎感觉我就是Madd Rapper(那时也正是Madd Rapper出道的时候,他在The Notorious B.I.G的专辑中的Skit客串了一把)一部分原因是人们开始在提到我时,把我视为拖车场的废物。我持有那样的想法,因为我的确展现了这一事实......我意思是说,我根本上就是个可怜的白色垃圾。如若那正是我正将被贴上的标签,好,那么我会把它彻彻底底地展现给你们看。我想:去你的!我要摆脱它!Proof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我们所有人都应该Rap最邪恶,最荒诞不经的事。那是整个D12最初的理念。例如:Bizarre过去Rap过关与一只牛头犬月工 交,X了一只吉娃娃,和它外婆(他也真够重口味的)我们都从中找到了自己的风格。我们没有用Bizarre的那种风格,因为我们都想与众不同。但我们都一样Rap着我们所能想到的最具震撼力的事。如果一个普通人在旁边听了,他多半会说:“他刚才都说了些啥?”但我不想仅仅是为了Rap那些疯事儿而Rap,如果我要去做,那么我会从中表现出我的歌词技巧。那是某种歌词的杂耍,音节要有联系,那样才能起作用。在"Just Don't Give A F*ck"里我唱道“别把我当成个玩笑,我可不是喜剧演员!”在那之后,我接着唱到我X了那女人的一只游泳队。我记得我第一次以Shady的身份表演,那是96年末或97年,在底特律一个叫The Phat House的地方。当时我和Bizarre还有D12里的另一个家伙Bugz一块表演的。那次仅仅是在Rap,不过却伴随着Slim Shady一贯的一点幽默路线。我唱了"Low,Down,Dirty" "Just Don't Give A F*ck"或许还有其他某首歌。Slim Shady不仅有一种新的歌词形式,我还赋予它一种尖声的风格。作为Shady,我有着完全不同的声音。我从中明白,那将成为我的一个新的身份。当我现在再听那些歌时,我会想问:“我为何像那样Rap?”那种尖声的玩意儿,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它或许来自我周围,也许是我模仿的某个朋友。不知怎么的,反正我开始像那样Rap了。如果你听了我第一张碟Infinite,再去听The Slim Shady Ep,你会发觉两种风格完全不同。录歌时我会有时中断,由于某种原因,我回去后就开始像那样Rap了。一旦人们听了Shady表演,便不再想要Marshall或者Eminem了。“我创造了个怪物,因为人们不想再见到Marshall了,他们想要Shady。而我只是无名小卒罢了。”我在"Without Me"这样唱道。但我可不是无名小卒,我是最牛X的家伙。快开始!(玩笑话)能够以一个完全不同的身份来Rap,感觉很棒。Proof曾经这样描述过:“Slim Shady是喝了几杯Bacardi酒后登场的家伙,Eminem是登台后清醒地唱出隐喻的MC,Slim Shady则是喝醉了,想要战斗。”有另外一个人来代罪感觉挺不错。“我没那样说过!那是Slim Shady说的。”那种借口在现实中可不管用,因为你真的那样,人们会认为你疯了。Rap是一个巨大的梦境。那是当现世太喧闹时,躲避的地方。我记得我还是小孩儿时看了Animal House。我爱那片子。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个一边肩上有恶魔,另一肩上有天使的家伙。那家伙,带着一个醉昏过去了的小姑娘。那个恶魔出现在他肩上,教唆他道:“去吧她X了,把她脑浆X出来!”接着另一只肩上的天使说:“不要脸!如果你侵犯了那个可怜的,可爱的,无助的小姑娘的话.....”Slim Shady和Eminem的关系与此有几分相似。Dre知道我这想法是怎么冒出来的。他对我说:“你写首关于我是好人而你是坏人的歌怎样?你假扮一个疯癫的,病态的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家伙。”回首我年轻时,我比现在还要怪诞。那就是The Slim Shady LP的核心思想——在善良的声音在脑中响起时,去探求邪恶的。当我们一同制作我第一张专辑时,Dre一直在说:"唱片我们快完成了,我们只需要一个形象了."但是我从未想过Slim Shady长什么样子。后来有天,我嗑药嗑过头了,和Royce一起在街上走着。我们进了一家药店,买了一瓶双氧水。我注射了两针Ecstasy(一种High药)——我完全神志不清了。第二天,我照镜子时,完全记不得自己干过什么。下午两点我睡醒起床,我想着,哦,我的天!我看起来像个白痴,我完全不知道该拿那些药品怎么办。当我以一头金色头发,穿着那时我一直在穿的一件白T恤,再次回到录音室时,Dre沉默不语,只是看着我,像在说"哇!"只是嘴上没说。我记得他说“就是它了!我找到你的形象了!”Jimmy Iovine走进录音室,想看看Dre在叫嚷什么,结果他被吓坏了。“这就是你的身份,这就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把Slim与Em分割开来的界限真的很小。Shady从何处消失,Eminem又再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相信我的歌迷能分辨出他们谁是谁。现在还有三件事:Slim Shady何时进来?Eminem又何时进来?Marshall从何处开始?让我们看看“Just Don't Give A F*ck"是Slim Shady ,Eminem是“Lose Yourself”,而“Mockingbird”则是Marshall。我想这些算是最明显的例子了。

我过去用Slim Shady作为被惹毛后的挡箭牌,Eminem作为最具文采的Rapper,而Marshall是最真诚的,不苟言笑的家伙。但是现在我相信我它们之间有了种平衡。它们不再极端。它们之间不再相距甚远。现在我创作时,Slim,Eminem,Marshall已成为了一种混合体。我已经找到了一种方法来转变风格。因此就或多或少能展现出完整的我来了。

在我们内心中都存在着一个Slim Shady,试想我们每人体内都有个Slim Shady,X!全都振作起来!有时候我们每人都可能成为一个傻子,或是自以为是的家伙。事实是,大多数可靠地成年人都知道如何去忽略内心的那个他或她。我最近就是这样做得更好了。

  Slim Shady最终变成了对我来说,名誉的象征。例如:在"When I'm Gone"里我唱到"Shady成就了我,但今晚Shady是个乖宝宝。"副歌里唱到"当我离去,坚持下,不要悲伤,当每次你听到我的声音 请高兴起来。"我根本上想说地是:我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我喜欢让Slim Shady呆在我周围,但是他变得太有名气了,以至他几乎把我的家庭毁了。因此,我杀死了Slim Shady。他死了好几年了。我已渐渐冷静下来,抚养孩子,看着Rap一步步走下坡路。不过,我的荣誉仍然在那儿。那是属于我的事实,而其中存在着悲剧。我并不是说想让人们为我哭泣——其实我可以自己好好哭一场。(当我哭泣时,Slim Shady总是猛打我的头,并告诉我:"给我闭嘴!")人们想知道Slim Shady是否会在我下张专辑中再次出现。即使他原本是应该死的。好吧,我想说,只要我在这儿,Shady就在这儿。

第三章
我们会在Burbank的一个叫"the Mix Room"的录音室录歌。那附近有个林荫道我有时会去,就像个普通人。

  不过事情很快地变得疯狂起来。在1999年,一切都变得歇斯底里。那时候,我们的日程里排了很多的表演,我们那简直是在自杀!当然,我们也会酗酒。我饮酒时向来不会胡来,可是一旦当我们在巡演时,一切就会变得疯狂。有时我们在等待登台表演时,周围会有些酒,于是我们开始喝了起来。接下来,你知道,我们要登台表演了。随后,我们下台接着喝,而且是更肆无忌惮地喝。有时我们一天要赶两三个场。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工作,痛饮,喝醉,醒来,然后赶往下个场子。有很多机会能赚钱,我们得抓住它。有时我得做的是露露脸,或者写一两首歌。你知道吗,我记得当时唱一首歌时5000美金,那在当时可是笔不小的数目。因此我们那时都是工作狂。我的真正写照是"My Name Is",然而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还是新鲜的。我第一次把头发漂了,结果人们开始立即把我和这事儿联系起来,并以此来认出我...当我再次回到没有变化的那个靠着Burbank的林荫路时,我会遇到一群人找我要签名,而在以前,那儿的人根本不会注意到我。在飞机场,事情总会一团糟。在"The Marshall Mathers Lp"发行之前,我乘机一直都是坐的经济舱。你根本不会了解自己有多出名,除非你切身体验过坐在经济舱中,人们不肯离开你,不让你睡觉。2000年时,我和Dre在MTV的Spring Break表演了"Forgot about Dre"后,我等候着回底特律的航班。有两个小女孩坐在我对面的大门那儿。我睡着。我醒来时,发现睡觉时我的口水流到了身上。两个女孩开始笑我。她们其中一个对我说:“我们能看看你的大拇指吗?”我疑惑地问道“我的大拇指?”那个女孩说“看你的大拇指,它们都弯了!”在她说之前,我还没注意到。因为我的手指长的有点过分,指尖有点弯曲了。她们俩对我的拇指很感兴趣,接着又谈论起了"My Name Is"的MV。“它们真够神奇的!不过它们看起来是最可爱的大拇指!”我有着最可爱的大拇指,好吧,谢谢。真棒,也真够怪的,一觉醒来发现两个女孩一直在盯着我。我并没打算说那女孩没把我逗乐。她们没有恶意,而其很可爱。但是那一刻让我想知道,我是个怪物么?我将来还能干点平常,普通的的事儿吗,例如在机场的大门旁睡个安稳觉?后来有次,在我们巡演时中的一次,具体我记不大清是哪次了,我们正要上的那架飞机出了点机械上的故障,最后我们只好在JFK(肯尼迪国际机场)的地板上睡一晚了。有我,我的一个报表,Proof,DJ Head,就是我们一行人。有个小女孩,可能16或17岁,也被困在那儿了,她不知如何是好。她正在电话里向她母亲哭诉。Proof和我帮了她一把。她父母不想让她登机了。当飞机出问题时,人们会变得很怪——他们不再想上飞机了,即使是在它被检修好过后。我接过电话,对她的父母说“您们的女儿不会有事儿的,我们会把她送上转接航班的”于是我和Proof把女孩送到她候机的那个大门,一切都好转了。但我想,我和Proof名声在外,那女孩不知所措时,我们总该做点啥吧。那女孩一再地感谢我们,就像我们做了什么很特别的事儿似的。不过那只是个谁都会做,谁都该做的事,你懂吧。Proof和我回到在地板上的小阵营,我们开始讲笑话,笑得前仰后合。有个部队里的小妞坐在我们旁边,是个教官什么的。她对我说“嗨,伙计。”我看了看Proof,就像Robert De Niro在"出租车司机"里说过的那样“她在跟我说话吗?她在跟我说话吗?她肯定在跟我说话,这儿没有其他人。”Proof递了个很奇怪的眼神给我,想在说"我想她是在跟你说话"。接着,她说“喂,你听到没,伙计。你为啥不闭上你的嘴巴?”我完全不知道说些啥,我们阵营里每个人都突然爆笑起来。接着,那部队里的小妞站了起来,像是想和我打架似的。她说:“我可不在乎你是谁!我可不在乎你有不有名!如果你不闭嘴我可会把你揍扁!”(够拽的)我不知道是该害怕呢,还是该接着笑我自己的。我越笑,她会越生气。结果她开始猛捶墙壁,完全抓狂了。乖乖,我可以不间断地给你讲述此类"机场怪人"的故事。那就像是,一旦你出名了,人们就觉得啥都能跟你说,仿佛你不再是真实的了。好吧,现在别再为这事儿纠结了。我感到很快乐,我已经去了很多你们那些底特律普通小孩从未去过的地方。我品尝过了很多种异国美味,我与许多美女,或不太美的美女一同度过了美好时光。但是毫无疑问,出名是会逼人发疯的。如果非让我选,我想"My Name Is"的发行是所有疯狂事情的开端。Dre预先叫我瞧好,将会有场由"The Slim Shady Lp"引起的轰动。但是当时我想,这轰动究竟会有多大?我是说,我究竟会得到多大的反馈?他一边叫我瞧好,一边怂恿我。我会说些最奇怪的事儿,而他会笑我。Dre是N.W.A里的,你明白我的意思么?他是争议之王,而他喜欢激起争议。当专辑基本上完成时,(已处于混音阶段)我已经回到底特律,暂时远离录音和其他的事儿,休息一下,看看Kim和Hailie,陪陪她们。那时,Geffen和A&M就将并入Interscope公司了。我记得Bass兄弟告诉我我似乎得飞回去一趟,因为据传我可能将被扫地出门,因为我的专辑太具争议性了。(我当时用的是公用电话,因为我住在拖车里)"Role Model"和"My Name Is"里有些句子让Jimmy Lovine不快。恩,好吧,我承认,这整张专辑都引起了一阵骚动。公司合并在即,Interscope高层会考虑到,我们真的需要如此具争议性的人吗?我知道此事后,立即坐上飞机。Dre和我还有所有人举行了一次会议,就是在"The Way I Am的MV里被重塑的那次会议,你可以看见我们众人围着圆桌坐定,后来我被激怒了,我开始到处乱扔桌上的纸张。当然,现实里的情景没有这样戏剧化,但是我只是想为自己辩解,你懂吗?我们和Jimmy Lovine围桌坐定后,我说道:"告诉我你想让我改变什么?因为我知道这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在唱片封面贴上了"Parental Advisory"(家长引导的意思)的标签,我想着不就成了吗?不是吗?"这张专辑的另外一个问题是,"My Name Is"之中插入的采样(这事儿我是听说的),最初由一个已经去了南非的同 性 恋 写的。他不允许我们采用他所写的歌,除非我们把“我的初中英语老师想要 干 我,因为问题在于我的老师他是个 同 性 恋.”这句话改了。我最后把那句话改成“我的初中英语老师想要 干 我,谢谢你,下学期,我就要35了。”但是我对此事很不爽。最初Dre和我打算回录音室创作一个新的拍子,那样我们就不必用那家伙的歌了,可我们不能那样做。我们确信这首歌将成为一首大热门,我们期待着那样。因此我们必须用那采样。我靠写"My Name    Is"没赚到一分钱。啥都没有。而那家伙却独占了那首歌发行后所有的利润。顺便地,我为此事辩解道,我也意识到一个问题:如果那首歌没有发行,我此时将在那儿呢?因此,我认为那个 同 性 恋 在Marshall Mathers的此次爆发里出了把力。没错!你能了解吧,兄弟?改词是很困难的事儿,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与我所来的地方那些家伙在Battle里互相攻击时说出的句子相比,那些歌词啥都算不上。所谓的言论自由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不过那似乎是我初次上道的生涯的一次小小奖励。我记得Paul头次告诉我MTV要增播"My Name Is"的MV。我们拍的第一支MV是"Just don't give a f*ck",那是在我漂头发之前,不过他们不让播,理由显而易见。当Paul告诉我他们要播"My Name Is"时,我们在他在纽约的小办公室里,MTV就是在那天放的那支MV。在他办公室里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了那支MV。我们回到他的住所,重新放了一遍。那种感觉很TMD难以形容,但我心中一直持有怀疑。我第一次开始意识到当"Slim Shady Lp"发行后,还有Kurt Loder和MTV得知"My Name Is"改动前的歌词是怎样后,人们多严肃地看待这事儿。那有点像是整件关于 同 性 恋 的争议的开端,我想说:嗨,这没什么。这其实很有趣,着仅仅是个玩笑而已。"那就像吞下一片很苦的药片。我记得那时我十分不自在,就好像我得真地注意我所说的每句话。我已厌烦于为自己辩解, 因此在"The Marshall Mathers Lp"中,我无所顾忌的涉及到了敏感的" Faggot"话题。好像我是故意的,好像,这关你TMD什么事?我不相信所有事是真的。要真正意识到我已足够出名,到了人们开始在乎我说出的话的地步,是很难的。然而要真正相信他们竟然TMD如此当做那么回事,更难。不过即使有怨言存在,我的粉丝仍然根深蒂固,愈加庞大。当"The Marshall Mathers Lp"震动了整个美国中部时,我想我是真的感受到自己所取得的成功的热量了。那张专辑首周销量达176万张。"The Real Slim Shady"成了我接下来最大的热门。2000年的VMAs是真正意义的一次里程碑。我不敢面对,我很紧张那次表演。当我看见所有那些外形十分酷似的人在Radio City Music Hall外走着时,我试着尽我所能冷静下来,并保持镇定。但是那首歌最初的30秒里,我却没法摆脱紧张。最近我看了那晚的一张DVD,我可以看出当时自己有多么得紧张。就好比电视表演时间有趣的事,如果你搞砸了,那么你就是在成千上碗的人面前搞砸了。而其你没机会返回纠正过来。那种时刻我会想:“嗨,我已经在Rap上有所成就了,我是个成功的Rapper,我Rap得很成功。”如果你问我,如果有成堆成打的人,跟我装束酷似,而且希望打败我这样的人,那么这是参加一场颁奖礼的唯一办法。他们无止境的追逐我,当然,不过我仍然想....我希望他们满足了。我在那次颁奖礼表演后受到的回应是疯狂的。我想那能帮助人们意识到,我在这儿来是认真的,而不是闹着玩的。我一直都未出席过颁奖礼。我不是为了奖杯而开始Rap的。我所寻求的奖杯不是雕刻的小人儿,我只是想得到周围的尊敬,你懂吗?我头次格莱美提名那年,我甚至没去参加那次典礼。在最佳专辑和最佳Rap专辑,被分隔开来,我无法理解。为啥不能就叫最佳专辑?为什么要把Rap分割开来?最终那年我得了两座格莱美,但是那仍然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那时在想,到底谁投的票?我可不会去那破地方。我宁愿去MTV或BET,在那儿得奖,因为那儿的奖项都来自真正会买唱片的歌迷的意愿。不过我最后还是在2001年去了那儿,因为,试想一下,我总是获奖,而我却总是不到场,那将是多么滑稽可笑?就好像,我是个怎样的一个混 蛋啊!关键的一点,我得尊重这项产业里尊重我和我的作品的人。该成熟些了,Marshall。那年我和Elton John的表演,铸造了历史。他对我很好,他知道我来自哪儿,也清楚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厌烦同 性 恋 者。Elton 对同我一块表演压力很大,因为他怕疏远了他的粉丝中喜欢我的那部分。而我将为此永远尊重他。手势对我帮助颇多,它让我在外面有反对者希望我永远消失时,不紧张。那年,他们给我颁了3座格莱美,即使此事争议很大。信不信由你,和Elton同台演出,是我的主意。我在想,什么才能震惊所有的人,并最终把他们聚集到一起来?Elton和我,我们是朋友。他和另外一个男的结婚了!他是个 同 性 恋!而我们是朋友!不过谁在乎呢?在我们为格莱美排练时,他被反对我的粉丝惹毛了。我想对一些人来说,很难理解对于我来说"F a g g o t这个词,没有什么关于 性 的意思。对于我来说,它更偏向"混 蛋"或"傻瓜"的意思。当人们都为此它而群情激愤时,我更多地用这词儿了,只为了把他们惹得更加怒火中烧。但是我不能够评论此事,因为我并非同 性 恋。而且,最后,你选择谁和你发生关系,你在卧室做了什么,是你自己的事。(题外话1) 2003年,为了表演"Lose Yourself"我和"The Roots"呆在一块儿。他们是我最喜爱的Rap团队,我很尊重这群家伙。他们的音乐很棒,他们最为团队配合的近乎完美。那一刻,我感到我的名声已到了一定高度,此时,无论何事,只要能开拓人们的视野,拓宽他们对Hip-Hop的理解,我都想做。当我为排练和"The Roots"聚在一起时,那感觉真TMD神奇!最终结果证明,表演棒。那是一次有趣的,美好的经历。当我的知名度在美国中部蔓延开来时,有些人开始把我和Elvis(Elvis Presley,即猫王)相比。他是否窃取了黑人的音乐和文化?那对我而言,只是最末的事儿。我只是做着伴随我一直成长,和我一直爱着的音乐。那是个疯狂的时期,我所去的任何地方,我都会被人群包围簇拥。我试着记起当一名粉丝是怎样的感觉,我尽可能多地为他们签名。过去,我总是试着在每个签名上做不同的文章。但是后来它们越积越多,要想象原来那样,就不再容易。于是我开始签这样的字样“保持这酷劲儿”对一个女孩,我会这样签“保持这样甜美”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能为他们签名。我始终还处于一种感觉,就好像,我不敢相信我正在做这样的事儿。我认为"The Marshall Mathers Lp"将如同它所赢得的一样疯狂。在我心中,我这样想着,我已经到达事业的巅峰。我已靠我的第二章专辑到达事业巅峰。好吧,我的第三张专辑将要缓和一下。不过我下一张专辑仍然卖了那么多张。我不知如何称呼它好,当我想让它稍微减减速,它的步伐却保持如初,或者,变得更加疯狂了。(题外话2)当名人有个额外的好处,就是我可以毫不难为情地为限量版的Sneaker(球鞋)命名。如若你以前告诉我会有Shady或D12的鞋子,我会笑你。这些Nike鞋都很酷,尤其是那双昵称叫"蓝莓"的Air Jordan IV,全世界仅有50双。我们设计了它,当我的"Encore"问世后,Shady Records Air Force1 Encore也问世了。我们同Nike一同设计的第一双鞋是Air Shady Air Max,我还穿着它们。Shady Records Air Force1也十分罕见。在鞋底的胶质上有当时Shady Records里每个艺人的标志。剩下的是九双Air Max,是我们和Nike为了为Nine Million慈善活动筹钱儿设计的。不管怎样,我一直梦想着能像这样设计鞋子,因此当在还能帮助他人这种情况下,那感觉很特别。所有东西都免费地向我扑来:衣物,美酒,女人...但是我只是个来自底特律的普通人。我多年来一直与故乡保持着联系,因为我是个忠实的人。走上此路对我来说可能会显得疯狂,事实上确实如此。不过在我Rap过药之前,我从未沾过它们。当我年轻点时,我会在工作后喝上杯40,或者抽点叶子(大 麻)我有朋友试过蘑菇(大概是种药),我可没试过。不过当你在巡演时,世界就变了个样。我头次去阿姆斯特丹是为"The Slim Shady Lp"做宣传。乖乖,我们那时还年轻,我可能27岁。头次去那儿是次疯狂的经历。在那儿似乎每个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在嗑 药。我无法忘记那儿的人干这事儿这么自由。我在创作时提到过这事儿。我们甚至还因此行而想过将我第二章专辑取名为"阿姆斯特丹"。此后每当我Rap到关于"蘑菇","维柯丁"," 迷丨 幻 药"时人们就会扔点那类玩意儿给我。就好像,我们不管走到那儿,人们都会对我们说“嗨,伙计。我们搞到了点好迷丨 幻 药。”或者“我们搞到了点'蘑菇'”我无法想象我的歌词对人们的影响。他们认为我们是真的瘾 君子,因此他们可以靠给我们带点此类好处来混入后台。那可真够疯狂的。我走路时口袋里从不会带什么药之类的玩意儿。不过要是有人有,并递给你,嗯,好吧。加入他们的阵营。欢迎一起来嗨。有次在德州,我和Proof用了点那前一天一些人给我们的"蘑菇",我们晚上8点有表演。我们可不想晚些时候再用,因为它们很难缓下来。因此我们在中午就用了。在那旅馆的中央,有个庭院,我们到了那儿,开始掷起了Nerf牌的橄榄球,但是它总是砸在我们脸上,因为我们深度的知觉完全变得TMD的癫狂了起来。我们掷着球,我们大笑着,而且我们认为那很可笑。或许我们早已回到房间里,因为我记得他在一张床上,而我在另一张床上。我们上蹿下跳,就像两个TMD孩子一般。接下来,你应该猜到了,我们失去平衡,跌下了床。我们摔了个底朝天。我看看Proof,说“你缓过来了吗?”他笑着说“还没呢,你呢?”我说“艹 !我们在干什么啊?我们的表演还有一个半小时就开始了!”那事儿后来不了了之了。对不起,那事儿对我来说记忆太深了。可能是因为我和Proof两人像傻瓜一样犯傻的缘故吧。如人们所知的那样,嗑 药在某种意义上给我制造了点麻烦。我很高兴自己意识到了这点,并摆正了自身的位置,并试图为此做点什么。开始这条路是很蠢的,但对我而言是年轻和蠢走到了一块的结果。我周围一直有着一群人帮助我摆脱它——Shady的家人。我们是个紧密的集体。因为明显的原因,我已经忘掉这条路上的一些细枝末节。但是我绝不会忘掉在疯狂的人群前的那种感觉。没什么可像一场兴奋地Live秀,没什么能击败它。我记得我的第一次票被售罄的表演,感觉就像在昨天。那是98年,在纽约市的Tramp,MTV在那儿,我和Royce da 5'9"一块表演。我正下楼去更衣室,Paul跑来告诉我们说我们的票售罄了,而且事实上还有人一直挤着门试图进来。我惊讶道"我的天!我的天!"那晚,我一个劲儿地在那儿"我的天!"而我所能想到的全部,就是我不相信这事儿会发生。那次表演后,MTV采访了我,我想那是我第一次接受采访。在其他的一些表演,伙计,我见过前排的人们一直跟着唱,每首歌的歌词。我看着他们,就好想,该 死 的!他们记得比我还熟!当我忘词时,他们记得,会帮我补上。真疯狂!有些表演,人们太吵了,以致我们根本无法Rap哪怕是10分钟。我记得在奥斯陆人们都发狂了的那次表演.我感觉我的生活像场梦。它太美好了,而我终将从中醒来。我意识到现实生活糟透了,接着都不知该如何处理这残酷的现实了。(题外话3)在The Sober Tour,AKA Anger Management 欧洲巡演时,我记得我问过Proof“要是我们过去能让人群兴奋起来,会发生些什么呢?”因为有短时间我表演时,根本看不到任何人。在这次特别的巡演中,我不知疲倦地拍着歌迷的手,与他们互动。我意识到我们可不是为嘘声而来的,人们可是花了钱来看我们表演的。因此,事实上我们再也不必担心登台前喝醉了。没什么可担心的。这次巡演,由我们掌控。并非想要得罪美国人,不过对于欧洲的人们——因为他们常常对美国人无动于衷——这让他们发狂。这对他们来说像是很特别。伙计,我喜欢那样。我曾在那儿在大约70000人前表演过。当场馆里容纳了如此之多的人时,我的入耳式耳机就不好使了——那是我在这种情况下听清楚声音的唯一方法。在那种情况,我都不知道人们是怎么听到那TMD的音乐的,尤其是那些坐在最远处的人。在洛城的House Of Blues的The Slim Shady巡演是我记忆中最棒的演出之一。那晚,在后台,在第一个和第二个紧挨着的节目之中,我遇到了Dustin Hoffman和他的孩子。遇到出演"Rain Man"的这个主演我十分激动,他向我们询问我们那套用做道具的木乃伊衣服将由谁穿。我想他给他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他问他能否扮演下个节目里出场的木乃伊。他那样做了,并最后揭露出他自己给观众看,观众彻底沸腾了。Dustin Hoffman,在那个时期,带着他们的白人家人,来看一场Rap表演....说实在的,如果作为握着麦克风的最棒的一个人而被铭记,我会很高兴。但是如果能为减少种 族 问题的压力尽到我的一部分力,我将会为我所做的,感到高兴。我希望能把人们聚到一块儿。我想那将是我对Hip-Hop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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