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管理,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所指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第三条 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条 监理单位资质各相应等级基本条件如下:
(一)甲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0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通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12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1个5000万元以上或者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
(二)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9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1000万元以上或者5个400万元以上项目)。
(三)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较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6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300万元以上或者4个150万元以上项目)。
第三章 资质申请、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 资质评定按照评审和审批分离的原则进行。申请单位应先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再按程序提出申请,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申请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评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申请丙级资质的评审。没有设置评审机构的可以委托信息产业部授权的或其他省市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
第七条 申请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表式附后);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本单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第八条 评审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二)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三)出具评审报告,签署评审意见。
第九条 经评审合格后,申请单位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其中:
甲级、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报信息产业部审批。
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十条 申请资质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资料;
(二)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
第十一条 获得监理资质的单位,由信息产业部统一颁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
第四章 资质管理
第十二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监理相应投资规模的信息系统工程。
甲级:不受投资规模限制。
乙级:投资规模1500万元以下。
丙级: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届满四年更换新证。超过有效期30天不更换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原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甲级、乙级资质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年检;丙级资质由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并将结果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十五条 年检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员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 年检不合格的监理单位,按照年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十七条 丙级和乙级监理单位在获得资质两年后可向评审机构提出升级申请,资质升级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变更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因分立、合并、歇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应当在其发生上述各种情况取得具有法律性的文件后30日内向信息产业部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不得伪造、转让、出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不得转让或越级承接监理业务。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cody/archive/2009/06/10/1500757.html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相关推荐
- 关于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工信部.保监会解读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内容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李延霞 刘菊花)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 ...
- 关于转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南京)
南 京 市 信 息 产 业 办 公 室 文 件 宁信办字[2004]004号 ----------- ★ ----------- 关于转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等级评定条件(试行)的通知 机电产业集团 ...
- 什么是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或称IT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 ...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境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 ...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四控三管一协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
- 收藏:软考知识点整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基础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分为甲乙丙三级 监理活动(作用): 四控:质量.进度.投资(成本).变更(范围) 三管:合同.信息.安全 一协调: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 监理 信息系统项 ...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取得信 ...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及营销策略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及营销策略 [ 2009-11-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是一种纯粹服务,这种服务依附于承建单位的产品与服务过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具备服务的四大特点: 即无形性.不可分性.可变 ...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是指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的单位自愿申请(以下简称申请单位),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以下简称监理分会)依据本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 ...
最新文章
- Sqoop在导入MySQL数据时遇到Timestamp列为0000-00-00 00:00:00报错
- 衡阳之后,重估自动驾驶落地
- php导入excel表格数据,php页面导入excel表格数据-php导入excel 怎么获取excel表格数据...
- Java Date的after和before方法解释
- 开发外包注意事项——iOS APP的开发
- [转载] Java中变量与常量
- 纯Javascript实现Windows 8 Metro风格实现
- 网易高并发优化 | 公开课-02
- Unity3d 周分享(11期 2019.2.16)
- 电气工程师需掌握哪些计算机知识,一名合格电气工程师必须掌握的10个基本技能...
- 电商和新媒体运营是做什么的
- 大数据笔记--Hadoop(第五篇)
- Android 自动旋转屏幕总结
- 群晖域名注册_小白瞎折腾 篇九:玩转群晖NAS:域名注册技巧,及SSL证书获取...
- android 系统vr,Android系统中的PowerVR成像框架
- Pyqt5的QGraphicsView的使用-选择图片,显示在GUI中
- 上高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专科,上高县职业技术学校
- 新网站建设的完整步骤
- 搜索凑单页大促显示延迟方案设计
- java实现Excel动态列导出的简单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