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hoopchina上看到的,我不是AI迷,只是谈论AI却有些感伤,就像这篇文章一样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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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中第一缕阳光射进窗户的时候,我迷离着双眼,知道昨天已经过去,今天又已开始,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例行公事而已,没有一丝新意。

我慵懒地摸了摸身边(这已是江湖多年下意识的习惯),几乎身无长物,除了在外人看来艳羡不已而我却早已厌倦的灿灿黄金,我只剩下一把剑。这柄残剑叫鱼肠,在跟我之前,他属于一个刺客,刺客的名字叫专诸,这个刺客会做一道叫梅花凤鲚炙的上品珍馐,同样也会杀人,可他穷其一生也没有和武林至尊搭上一个边,只是在江湖厮杀中的当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小牺牲品,他勇武绝伦,气吞山河,但却经历了几百年的微不足道,直到有一天,太史公为他正名。

我想起他,有时又觉得就像是在想我……

剑已经很老了,不用看我便知道它早已不堪,在岁月的风刀霜剑中,它霉烂锈蚀,斑驳陆离,残破得早已不似当年。

再锋利的剑都总有钝掉的一天,就像人总是要老的一般,我明白,更何况,他已随我在江湖中闯了一十三年,经历了大小近千战,准确的说,是整整九百五十三战。

就在几年前,这柄剑是江湖中公认的几把好剑之一,他短小,迅捷,杀气逼人,它在专诸的手里刺穿过三层号称刀枪不入的狻猊甲,在我手里曾走上华山之巅论剑江湖,可转眼间,那些璀璨的纷纷然然之后,它躺在那里,就像一块废铁,废到除了我没有人愿意多看他一眼。面对这样的一封朝奏和夕贬潮州,我很平静,这就是江湖,这也是规则,只有女人才会因为脸上多了几丝皱纹而伤春悲秋,长吁短叹,我不会,因为我是个剑客,或者说,我是个男人。

悲秋将岁晚,繁露已成霜。遍渚芦先白,沾篱菊自黄。

——白露为霜

我决定离开奥本山,为了早已凋零残破的活塞五子,也为了我自己。时至今日,整个江湖的人都知道,活塞的五行天罡大阵并不适合我,而我更不适合五行天罡大阵——尽管,这套阵法曾经蟾宫折桂,也曾经雄霸多时。

我能看出活塞背后的大掌门根本就没有要留我的意思,因为我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一丝利用价值,奥本山的掌门姓库,但明眼人都知道他只是个傀儡而已,这里真正的大掌柜其实是一直藏于幕后的那个人,那人姓杜,是个一辈子都没做过亏本生意的商人,当然,他从前也是个高手,不仅因为他能挡住帮主的剑,也因为他手上有两枚武林至尊的戒指。

而我,一枚都没有。

刚刚来到奥本山的时候,我原本真的想帮助他们找回曾经的荣耀,也让自己的手上多一枚武林至尊的戒指,但力不从心,或者说有心如何,无力如何,因为杜某人从未想过要依靠我来成就大事,他们奥本山的镇山的绝学也并未真正地传给我,他们甚至根本不信任我,不愿让我去战。

我知道,这是我老了,他们怀疑我是不是一顿饭要跑四趟甚至五趟厕所,他们怀疑我是否还能拿起剑。我很想证明我其实不是很老,但是步子却越来越慢,动作越来越缓,剑锋越来越钝,唯一还在的只有杀气,但仅仅有杀气能做什么呢?

篮网门一战,我本以为我的剑仍是天下第一快,可当我发现自己的剑刚欲拔出,篮网哈少侠的剑却早已饮血,我忽然明白,尽管他远不及当年的我快,但比当下的我却快得多,这让我不得不承认,我,老了。

否则,奥本山只需给我一群身强力壮的后生,甚至他们都不需有怎样的武功,我便可以扛起一个门派杀入八大豪门。只可惜,这只是是我年轻时能做到的了,或者说,五年前也可以,可现在,我的血仍未冷,但身早已衰。

有人告诉我:“青春就像女人,当她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不会珍惜,而等到她翩然离去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他究竟有多重要。”现在,我终于感受到了它的重要,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想要抓住青春的最后一抹余晖,但我抓不到……

于是,我开始爱上回忆,人们都说,当衰老时,回忆是最好的麻醉剂。

“轻裘长剑,烈马狂歌,弹剑江湖,浪迹天涯”这是我十五年前最爱的生活,我有时笑那时的幼稚,笑那时不喑世事。现在看来,我更希望跟着乔帮主或者胖子呆子混上一两次武林至尊得位子坐坐,然后找个小帮派赚很多很多的钱,再然后,找个地方做个小买卖,开个小镖局武馆,带着老婆孩子,其乐融融地糊口度日。

可现在,时间这根弦,拨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宁为游侠儿,胜过一书生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渴望江湖,但很多人说我不适合江湖,因为他们觉得我的个子太矮,身型太弱,不适合江湖中的风吹雨打,刀磨剑砺。但乔治城的一位梅先生却说我骨骼极佳,虽不能循序渐进,但却可以剑走偏锋,然后把我介绍给了我的师父,师父教了我很多,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所说的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我跟着师父又学了三年,然后下山,从那一天开始,到现在,整整十三年。

我去参加了那年的武林新秀大会,那一年是二十年来几乎最盛大的一次新秀大会,直到现在还有许多人在江湖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比如当今的武林至尊科少侠,再比如曾经的王者绿衣门的万里追魂君子雷,甚至是江湖中臭名昭著的马大少。

当年科少侠还是个初出茅庐的青涩少年,武功华丽且酷似乔帮主,他的眼睛很大,我能看出来,他的眸子里全是野心;君子雷让人感觉很舒服,丰神俊逸,潇洒倜傥,说话时总是微笑,若不是他漫天花雨的暗器手法,我宁愿相信他是坊间走出的戏子;马大少的武功和我的路子相仿,身手诡异,但却一脸的戾气,让人看着很不喜欢,至于其他人,或许记得,或许也就忘了,毕竟,已经过了整整十三年了……

然后我们就凭各自手上的功夫在新秀大会上尽情展示,以期望某一个门派能够看上我们,让我们真正走踏进江湖。

我的动作很快,人剑合一是我的杀招,和人比剑时,往往对方剑未出鞘,我便已在他的眉心刺上一点殷红,然后微笑着,懒洋洋地等着对手倒下。当时手握状元签的费城前七后六的十三连环帮很欣赏我闪电一般的速度,他们说:“这小子能帮我们称霸武林。”于是我成了那年新秀大会的状元。

排在我后面的是个外家功夫一流的大个子坎二爷,第三个被选中的是来自番邦,信奉回教的拉希姆大师,马大少和君子雷在第四第五位被选中,而野心勃勃的科少侠直到第十三位才被挑走,我能看出科少侠当时的不忿,他一定觉得他应该回自己的费城老家争霸江湖,而费城人却选择了我。我也帮不了他,后来听说他又被送到了洛杉矶的豪门湖人派,更是为他捏了把汗——侯门一入深似海。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我来到了费城

十三连环帮只是一个小门派,他们虽然也曾经当过武林至尊,但那又是另一个十三年前的事了,那时帮里只有一些不入流的小角色和老家伙,只有两个人的身手算是上乘,一人姓斯,和我路数有些重叠,据听说师承北卡,是个根正苗红的青年才俊,另一个叫胖头陀科尔曼,也当过状元,长得很变态,但老有才了,会很多种武功,就是脾气不太好。

我来了之后他们显然不高兴,因为掌门对我的器重远胜于他们,尽管他们比我早一年就进了十三连环帮。因此我和他们关系不好,我们经常为了些关于如何出手的问题争执不休,掌门也因为我们的事头疼不已,可是日子还是要一天天的过的,不会因为过得不好,我就逃避,我从不回避任何困难。

我来到十三连环帮的头一年,这个门派虽然几乎没有什么样的进步,但他们却看到了希望,因为我曾在一场例行的比试中刺中过天下无敌的帮主,但帮主实在太厉害,我的一剑并未致命,他只是略微调了一下气息便把我们杀得丢盔卸甲,屁滚尿流。

事后,帮主说:“这个小子不错,让我动了真功夫。”

但尽管如此,这一剑足以令我名震江湖,江湖上把一年一度的后起之秀的奖颁给了我。于是,帮派对我更加器重了。他们把那个北卡才俊送走,给我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帮手来,一个叫黑摩诃拉特利夫,他不大说话,人很敦实,后来在破解对方近身肉搏和轻功时很有心得,另一个叫及时雨麦基,看起来温吞吞地不是很抢眼,但是在关键的时候很能帮忙,很适合在战时当后援。

第二年,终于没有斯某人和我争来抢去,胖头陀兔死狐悲也低调了不少,我仗剑载酒,快意江湖,忘了我身边还有很多同门,老觉得我自己就能搞定一切,但那时的我,武功还没有高到后来的程度,所以十三连环帮总是输,到了年底,我们还是没什么进步。

我那时很迷茫,对这样的结果很想不通,我知道我和马大少不一样,我不会甘于在这样一个小帮派里过土皇帝瘾,可现在看起来,我离称霸武林着实远的不着边际。

这时候,去年刚来的那个掌门来到了我身边,告诉我很多东西,当时,我觉得有些很有用,有些很迂腐,于是我重新审视了一下那个新掌门,布朗先生——

仙风道骨,目光深邃,但看起来严苛得很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开始按照他的方式来战,于是,转机来了……

腊后花期知渐近,寒梅已作东风信。在低谷之后,总会出现高潮,这和花开花落没有什么区别,对这一点,我的认识很深。

之后的两年,费城十三连环帮不断壮大,连续两年杀入了江湖中的八大豪门。我自己的武功也不断精进,逐渐练成了一种独步武林的步法,有人叫他凌波微步,也有人称之为修罗魅影,我都不喜欢,我称之为:“crossover”,人们都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其实我也不懂,这是西洋人的说法,我只是喜欢这样叫它,仅此而已。凭借这种独门武功,我自己也在江湖上封了生涯中的第一个剑神的称号,因为那一年我杀得人最多,比胖子还多,也是在那一年,我也成为了盗圣,因为我总是可以在别人拔剑准备进攻的时候把他们的剑偷走,几乎每场比试当中都有两三次。顺便说一下,我还入选了一年一度的英雄大会。

也是在这两年之间,帮主在最后一剑刺中爵士二老的咽喉之后,带着六次武林至尊的戒指退隐江湖。武林再一次群雄并起,逐鹿江湖,腥风血雨自然是免不了的,但也有很多好事的人怀念帮主在时江湖太平的时日,他们为了将帮主的衣钵传下去而到处寻找帮主的接班人,我当时很红,而且很多人觉得我不要命的劲头很像帮主年轻的时候,于是我也被称之为帮主的接班人,虽然我和帮主的路数差了十万八千里。

和我一起被选作帮主接班人还有四个,其中两个我认识,科少侠和君子雷,当时科少侠已经去过一次英雄大会,面对面地同帮主过过招,他显得比以前更有野心,手上的功夫也越发纯熟,而君子雷也早已在一个叫雄鹿寨的帮派里站稳了脚跟,暗器手法几乎与唐门的女婿米大侠有得一拼,他的门派也是江湖上为数不多的豪门之一,另外两人是一对兄弟,哥哥叫八步赶蝉卡特,因为他的轻功独步武林,甚至比当年帮主的轻功还要骇人,我看他也挺像帮主,尤其是脑袋,弟弟叫脸谱书生麦蒂,他总是一副懒洋洋的目无表情,眼神很暧昧而且迷茫,但一旦睁开眼睛之后据听说能佛挡杀佛。

可最终我们五人没有一个人能同时继承帮主那样蔑天的气势和盖世的武功,所以,我们都没有能够凭借一己之力称霸武林。再后来,另外三人早早退出了接班人的行列,只剩下我和科少侠在大洋两岸遥对一生,有人叫我们“东邪西毒”。

这两年的武林属于两个大个子,一个叫邓肯,人们称他为圣城石佛,他的内家功夫很好,收放自如,他的招式很普通,要么是武当绵掌,要么是少林长拳,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是威力惊人,所以帮主退役后,他先拿了一个冠军,后来又拿了三个,这个人总是一副面沉似水,纵欲过度的样子,很没有神采,我经常暗地里叫他呆子;另一个叫沙克,人们称之为大鲨鱼,我却总是叫他胖子,他也不生气,只是傻笑,胖子一身横练的外家功夫怕已是到了绝顶的地步,使一对紫金雷公锤,经常以一敌五,霸道异常,可是私下里的时候却很可爱,经常会做些抚琴弄萧,附庸风雅的事,还老说金盆洗手了之后想进六扇门当捕快。科少侠当时就在胖子身边,但那时他不显山不露水,充其量只是做了一个二把刀的角色,结局大都是胖子掌握。

我真羡慕科少侠,他总是看起来要比我更沉稳成熟。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布老头从一来就开始念叨这句话,我虽不懂,但是也喜欢,觉得这句诗大气磅礴,让人的血情不自禁地沸腾。

接下来的一年,我们门派打得很好,真的很好,以至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超越了武林中所有的门派高居豪门榜第一,人们开始赞许我,说我的武功如何如何,说我的人品如何如何,说我的气质如何如何。其实,我还是那个我,只是布老头在这一年脑袋终于转过了圈儿,为我量身定做了一套打法,他一边帮我把剑磨得更锋利,一边找了一大堆身强力壮并且不怕死的同门帮我遮挡对方的攻击,而我需要做的就是把锋芒早已足以裂天的鱼肠拔出,用crossover游走在各处杀人。

桃花刚开的时候,布老头又把黑摩诃送走了,拉拢了一位更厉害的大个子来帮我一起浴血江湖。

大个子姓穆,是个外邦人,名字很长根本记不住,只知道他面相很老,老到彷佛根本拿不起刀,因此我们都叫他穆大叔,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心里暗想:“这个老家伙个子真他妈高”,因为如果他背对着华山的话,我根本就看不到华山的山尖。听布老头说,原来这位穆大叔也是成名多年的人物,手上一对如来神掌的功夫怕不是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经常把各路武林高手拍得七荤八素,然后还老爱冲着人家摇手指。

我刚开始以为是中指,后来才知道是摇食指。

这一年,我们的门派很团结,很无私,也很铁血,很多人说我们十三连环帮不像帮派,倒像个杀手组织,因为我们为了胜利不惜一切代价,流汗、流血,受累、受伤甚至死对我们来说都不可怕,仿佛站在对面的是那个经常在如意赌坊出了老千然后在春香楼里和自己抢姑娘的仇人一般。我们敢亮剑或者说敢拼命,所以对手感到胆寒,因此,我们的胜利都是沉甸甸的,当然,这沉甸甸中也有伤痛,我身上,还有同门身上都带上了许多伤。

最后,我们杀进了武林大会,在华山脚下,我遇到了四川唐门的姑爷,但暗器手法却早已超越唐门所有年轻一辈儿高手的米勒米大侠。我恨他,不仅因为他的唾沫星子能把一个大活人喷死,更因为他和他那群老东西们曾经两次把我们从半山腰打到山底,所以我要复仇。还好米大侠在去年华山惨败之后一夜之间老了,他再也难在九秒钟之内刺出八剑,而我可以,所以他输了。那时我才发现,无论如何无敌的人,总有一天会老的,老到被别人击败,但是那时我很年轻,觉得衰老离我很遥远。直到今日,我终于知道当年米大侠这样的人为什么在被我击败之后也会哭了,不是因为败,而是因为老……

半山腰上,八步赶蝉卡飞人和北海猛龙帮拦在我跟前,卡特对我说:“我们单挑……”我一边说着好一边转手刺出了五十多剑,这种要求我不需要考虑,因为那个时候,除了胖呆,单挑起来没人是我的对手。卡特当然也了得,一愣神的功夫就还了五十剑,但我知道,他这五十剑远没有我那五十剑信手拈来,于是,我微笑着又还了五十剑,猛龙帮登时阵型大乱,卡特想再还回来却真气不继,被我刺下了山崖,同时被刺下去的还有猛龙帮。差不多在这个时候,我被封为武林中的第一大侠(当然,只是这一年),大叔的铁布衫和漫天掌影独步武林,小麦成了最好的后援杀手,老头子被称为最牛X的掌门,我们的门派看起来收获了很多。

快到山巅的时候,我眼前一亮,忽然发现拦在我们面前的竟然是一脸微笑的君子雷——那个相貌和功夫同样惊人的人,在他身边站着罗大狗和卡大嘴,两个长相一般但身手同样惊人的人。他们刚刚拔掉了黄蜂派的毒刺,同样走到了东部的山巅。君子雷无论何时都那样优雅——

他笑着说:“君子之战,点到为止。”

我说:“要打就打,少说废话。”

他很君子地说了一声“请”,然后便招呼着罗大狗和卡大嘴杀了过来,我无暇说话,拔出鱼肠冲了上去。君子雷笑容很谦逊,但身手却很毒辣,以一敌三,我渐渐力不从心。忽然,君子雷卖个破绽后一记肘击直中我的面门,两颗牙被打了下来,我的嘴角流着血,布掌门以为我受了内伤很是紧张,马上要派人换我下来调息。我想到缺了牙之后可笑的造型或者说此事传出去之后被江湖同辈耻笑,恨从心来,我谢绝了布掌门的好意,亮出鱼肠剑,咽下了两颗牙,又杀进人堆中,一个帮大腰圆的魁梧汉字大叫:“杀人啦……”

最后,号称火枪手的雄鹿三杰被一柄短剑打下了华山。君子雷嘴角渗出血丝,捂着胸口喘道:“我等在比武,君却在拼命,此战心服口服,先行告辞,来年再战。”这一次是我唯一一次没有见他笑。

“来年再战……”话虽这样说,这却是我和君子雷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生死交锋,后来他去了西部,他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再也没比试过,只是偶尔会在英雄大会上看见他,他还是那样,微笑着,仿佛不带一丝尘埃。

在三场拼斗之后,其实十三连环帮早已是强弩之末,林奇,麦基和斯诺都受了伤,我更是筋疲力尽,但无论如何,我们已经走上了华山的山巅,已经有了论剑的资格,面对二选一的机会,很多人都愿意赌,包括我。那年的湖人真的很厉害,实力雄厚,高手如林,相对于我们走上华山的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他们却像是在走自己家的楼梯,轻松,惬意,还时不时一下跨上两个台阶。尤其是他们的带头大哥胖子,他此时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和传说中张大帅,贾天勾相提并论的程度,雷公锤大巧若拙,彷佛随手一抬就能把对手砸得粉碎。我也见到了科少侠,他看起来意气风发,但却精华内敛,很谦卑地站在胖子身边,极力隐藏着自己的野心。我看了看他,他却没有看我,这一刻,我恍若隔世,咫尺天涯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吧,毕竟,我们是同年。

已经走下华山的那些门派开始鼓噪,他们都认为胖子会兵不血刃地干掉我们,再次称雄武林。但我不这么想,尽管我早已接近油尽灯枯,但却不想在来到华山只为了陪太子读书,我的血开始沸腾,沸腾的让自己失去理智,我想起了被封印多年的绝学——一种叫做天魔解体大法的东西,在短时间内把自己的潜能调动到一起爆发出强大的能量,但却极易走火入魔,而且用完之后必定会功力大减。这个时候,我已经没有选择,因为我那时觉得这是我离称霸武林最近的时刻,我怕失去这样的机会,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中指……天魔解体大法的能量果然惊人,我竟能将残存的真气积聚在一起,全力刺出毁天灭地的一剑,胖子闪躲不及,竟被刺得一个趔趄——那是湖人走上山巅唯一的一次被刺中,我本以为这一剑足以致命,可当时胖子的武功确实已臻化境,晃了一晃便提锤冲了过来,我奋力挡开胖子的锤,胸膛却被科少侠的剑刺中,科少侠依然面无表情,他习惯了在胖子的掩护下充当杀手,我并不恨他,他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坠下了华山,胸口剧烈地痛。许多年后,我才发现,那一次华山之旅竟是我一生中离问鼎江湖最近的一次……

我逆天而行,妄自使用天魔解体大法,终于得到了报应,从那年之后,我受内伤的影响,开始尽可能地不和别人近身搏杀,转而在远处周旋,这种习惯随着伤势的加重两年后达到了高峰,于是,鱼肠剑“狠,短,险”的优势再也没有,十三连环帮也再没有了昔日的辉煌。次年,我受了伤,缺战了22场,于是十三连环帮变得艰难起来,我们一路跌跌撞撞地杀到了华山脚下,此时,早已堙没江湖多年的东部霸主绿衣门在一对双子星的带领下走向了复兴,他们的带头大哥皮少侠是个狠角色,被人捅了十九刀却如没事人一般照样提着刀到处砍人,我说:“这个人是妖孽”。我们和他们打了五个回合,前四合互有胜负,而最后一合时,十三连环帮的人像是集体喝了十香软筋散一般没了力气,被人家轻松的打回了费城,我开始感觉到,我的功力已经远不及去年了,否则,即使他们都不行了,我也应该能独臂擎天。顺便说一句,那年称雄东部的是一个新兴的门派篮网派,他们的武功虽不高,但是乱拳打死老师傅,用很不讲理的方式走上了华山之巅,他们本来指望用相同的招数打败胖子,却没想到胖子终究皮肉粗糙,并非一同乱拳所能打死,所以他们被打死了,雷公锤下的第三个牺牲者。

接着,穆大叔被布掌门送走,因为他身上受了伤,十三连环帮又找来了一个俊秀的后生,姓范,听说他近战远攻都有几分功力,是个不错的帮手,可我却高兴不起来,因

为大叔走了,我习惯了他为我遮风挡雨,在这方面,眼前这个小帅哥肯定不行,他看起来应该去吟风弄月,到邻家小姐的窗台下面扔纸条、扔纸鸢。

范公子很有礼貌,他看着我微笑:“你和马大少差不多,我肯定适应得很快。”

我说:“我和马大少根本不同。”

范公子的脸忽然红了,他没想到我这样直白,有些发窘。我没有理他,兀自练功去了。

十月,待到真正战时,范公子却不见了当日的羞涩,利刃巨弩,长枪短剑,他都使得很趁手,帮我减轻了不少压力。

我说:“你武功不错。”

他依然羞涩地说:“混口饭吃。”

这一年的最后一战,我们对阵帮主二次复出加盟的巫师盟,我终于打败了帮主,或者说,打败了老得颤颤巍巍,提不动刀的帮主,我开始感觉到时间的力量,这种力量居然大到足以打倒一个神……

例行的比试结束后,我们干得居然比前一年还要好,依然一路打到了华山脚下,连续第五次有机会争夺武林至尊的宝座,然后趁着黄蜂帮的马帮主受伤的机会干掉了黄蜂帮,一路杀到了半山腰。山腰上等着的是一群粗人,他们甚至都不是剑客,一大群人拿着钳子、榔头、扳手等乱七八糟的东西等在半山腰上,当中没有一个大人物,我原本以为和他们战会很轻松,可我错了,因为面对着一群不按套路出招的粗人,系出名门的范公子忽然不会出手了,被一个叫小王子的菜鸟彻底打成了软蛋,然后其他四个人轮流来把我的真气耗尽,我很不甘心,但却只能默然下山。

武林大会结束后,十三连环帮散了,布老头远走奥本山,范公子去了雄鹿寨,当年雄霸东部的十三连环帮换了一堆新面孔,我忽然像是看到了世事的无常,我发现,原来天下本没有不散的宴席,望着斯人的背影,我黯然道:“唯将终夜长开眼……”

新来的掌门不了解十三连环帮,同样也不了解我,即使在换来了罗大狗之后,我们依然没能脱胎换骨,重新走进豪门的序列,六年来第一次在四月份就早早地赶去钓鱼了……

接下来的一年,我们依然风雨飘摇,帮派的心散了,不好带,我增加了自己的出手,希望能拉帮派一把,但是无济于事,直到韦大侠来到十三连环帮。

韦大侠的真名叫韦伯,他和我一样,都曾是跺跺脚四城乱颤的人物,他也是新秀大会的状元,并且身手着实不弱,武功不仅华丽异常,并且时而刚猛霸道,时而诡异轻灵,他带领着他们国王宫曾经差一点搞定了死胖子和科少侠,只是不小心中了霍某人一记天外飞仙才死于非命,有此人相助,我帮如虎添翼啊。

可当韦大侠真的来到这里我才发现,原来他的膝盖早已受了重伤,轻功尽失,而内力也因为早已过了巅峰而难以提聚,换句话说,当年名震江湖的国王宫韦大侠早已失了一半的功力,他现在的实力和我们刚刚辞退的马什本马师傅受伤前也就是伯仲之间,甚至还有所不及。

可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重整旗鼓,一路杀到了华山脚下,杀进了武林大会,我看着韦大侠,他的脚步依然蹒跚。

前面又是奥本山的那批土匪,只是他们已经修成了正果,在前一年称雄武林,我和韦大侠豁了命地厮杀却还是铩羽而归,我开始恨自己不争气,总是把握不住机会,然后情不自禁地转向韦大侠那边,刹那间,韦大侠曾一脸落寞,像是魂都没了一般,他低声呢喃:“若是在五年前……”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倘使他还在巅峰,面对这样一群改了行的工匠们如何会如此狼狈。

但片刻之后,他又仿佛释然了,轻轻拍着我的肩膀说:“没关系,明年再来……”

我还知道,他见惯了风雨,早已宠辱不惊。

当时间又过了一年后,我们再一次赶去钓鱼了,公牛帮的铁蹄踏过了我们的身体,面对那群蹦蹦跳跳的小牛,韦大侠和我开始嘲弄自己或者说是嘲弄命运

他对我说:“我生君未生……”

我眼角开始湿润,并没有说话,只是在心中暗道:“我生君已老……”

多少红尘深景,恍如隔世花影。我再一次发现世事总是无常,就像一个姓严的小姐说的,去也终须去,再三留不住…

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离开十三连环帮,就像当年韦大侠没想到自己会来到十三连环帮一样,新的武林大会开始的时候,整个帮会陷入了泥沼,作为总瓢把子,我难逃其咎,于是十三连环帮对我产生了厌倦,他们开始设法让我离开,原本希望在费城终老的我不禁暗道:“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临走时,我看着这十三连环帮,眼中似乎有泪花闪过,看着这熟悉的场景,回忆着十年间曾发生在这里的几许繁华、几多浮名、几缕哀愁,心开始剧烈地痉挛,我无法阻止心痛,于是买了一坛叫做“醉生梦死”的酒……

再之后,原先的我和记忆一起死了,名满天下的艾在那一刻已经死了。

于是我来到了金块帮,也有人叫他们金钱帮,金钱帮的卡长老胖胖的,看起来很随和,他指着一个笑容甜美叫安东尼的小伙子说:“这是我们的第一剑手,你要好好辅佐他,我们一统江湖。”我看着他稚气未脱的样子,吸了口冷气:“我尽力而为”。

金钱帮有很多不错的小伙子,暴力弹簧小马,人来疯的小史,我同年的榜眼坎二爷,还有一脸笑容的小甜瓜,相比在十三连环帮的时候,我们无疑更像一支豪门。除了代表我朝同番邦倭寇以及西洋武士比武时,我从没有这么多优秀的同门,我开始逐渐记起我的梦来。

我来的第一战,金钱帮正和国王宫遭遇,激战正酣,安东尼和小史他们都在闭关,我使出全身力气和他们周旋,但是还是没能帮金钱帮打赢,初战告负,士气大伤。卡长老并没有像布老头那样大发雷霆,把我的智商和剑法质疑到垂髫或者弱冠的水平,只是无奈的笑笑,我忽然感觉有点不好意思。因此,下一场比试,我要比第一场时谨慎了许多,准备充分了许多,于是我们赢了,尽管很多高手还在闭关。接下来,我和一群如同镖局里的趟子手一样的小伙子们和许多帮派周旋,赢过也输过,大概各占一半吧,直到有一天,安少侠他们归来,许多门派见到我们胆寒起来,因为接近华山的时候,我们连续干掉了十多个帮派,接着,在华山脚下与圣门马刺相遇……

石佛说:“你不该找上我们,你们应该去和牛魔王战。”

我说:“和谁战都一样,我们都会赢。”

石佛默然不语,左手捏了个剑诀,右掌超然般地缓缓推出,而我在电光火石之间拔出鱼肠……

石佛的功力愈发精进,已经到了几乎三花聚顶的境界,他身边的一仙一妖也轻灵异常,我和安少侠不是对手,双剑飞舞,勉力支撑。战到了最后,安少侠居然害怕地躲到了一边,由我独自接石佛排山倒海般的掌风,我的速度不及当日,又被天魔解体大法消耗了许多内力,早已不是石佛的对手,于是金钱帮痛痛快快地败下阵来,目送圣门登顶华山。

接下来的一年,卡长老扬言要重整旗鼓,他找了一大帮练习金钟罩和铁布衫的师傅来教我们如何防御对手的攻击,但是没有用,一旦真的战起来,我们又会延续过往的打法,赌命似的不断攻击,遇到弱小的门派,这样的狂轰滥炸很有作用,他们马上被打得举手投降。但是一旦遇上大帮派,他们会很有经验的一边漫不经心地接我们的招,一边窥探我们的罩门,然后,瞅准机会,一击必杀。所以,我们赢过很多也输过不少,依然和豪门无缘,只是一路跌跌撞撞地又闯进了武林大会,再一次来到华山。

接着

我揉了揉眼睛,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他——科少侠,我知道他这些年和我一样,过得很不好,他把当年对他极好的胖大哥逼到了热火门,独自扛起湖人但却连连失利,然后被一个风尘女子纠缠,万夫所指,但没想到他竟然硬生生地挺了过来,还携怒刺出九九八十一剑,创造了八十一剑只手屠龙的神迹,一直坚持到漠北熊王加索尔的到来,于是他们一路砍瓜切菜般杀到了西区第一豪门的位置。他自从四年前的苦练之后便壮硕了许多,但看起来苍老了不少,也稳重了不少,我们看起来依然形同陌路,连寒暄都没有一句便动起兵刃。

科少侠的武功愈发玄奇,出剑更稳,更准,似乎有了当年帮主的感觉,更可怕的是他现在不孤独了,身边的加熊王左手持一柄双刃斧,右手使一支九节鞭,时软时硬,刚柔并济,让人很是挠头,一连三个回合,我们都在下风,正当我准备挺剑再上时,安少侠居然又一次溃了,他大叫:“点子扎手,风紧,扯呼。”边说边忙不迭地就要退出战圈,我霎时方寸大乱,于是被人家摧枯拉朽一般干掉,我不怪安少侠,他还年轻,还不懂得责任,也不懂得珍惜,这些东西,是要用时间去买的。

金钱帮很有天赋,但天赋让许多人忘记努力,我想起了一个叫《伤仲永》的故事,一个孩子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这一年,绿衣门成功复辟,称霸武林,君子雷飞鸽传书:“吾愿已偿,兄当振作。”我看着短笺苦笑,有加狼王和皮少侠相助,君子雷终于如愿以偿,我在羡慕之余更多的是惆怅,看看身边,甜瓜近在咫尺,戒指却似乎远在天涯。

夏天,金钱帮送走了坎二爷,为得是能节省下一笔银子,我却有一阵莫名的悲凉,坎二爷为金钱帮拼杀多年竟尚不及些黄白之物,那我又算什么呢……

我很快便知道,原来我和坎二爷一样,被榨干了之后难免是要被送走的,卡长老告诉我:“我们这里庙小,确实不能耽误了您这样的大佛。”于是,我被人丢掉了。我有些落寞,更多的是凄然,有盐水渗入伤口般的疼痛,如同当年离开十三连环帮时一样。我怅然举起“醉生梦死”,谁想到酒刚入口,我便一阵剧烈地咳嗽,胸口起伏得厉害,一股辛辣的气息将心与胃一并烧得灼痛,我知道,我老了,老到连酒都喝不下了……

我的新东家是奥本山,那个我曾经不屑的粗人帮派,他们已经凭着天罡五行大阵雄霸东部6年之久,但却刚刚失去了大师兄昌西,我不知道我能不能顶上昌西留下的缺口,因为我老了。

东部武林又崛起了许多新的门派,绿衣门笑傲群雄不说,骑士团、飞鹰堡和魔教也是甚为扎手的硬点子,不进则退,奥本山没有进,所以只好退了。

这一切早已和我关系不大,在奥本山,我再也不是以往的老大或是领袖,我甚至连自己究竟是什么都搞不懂,我谨小慎微,再也不愿出现在风口浪尖,默默地照着他们给我画得框框做事,可是天罡五行大阵是一种群攻并防的阵法,我不适合他,他更不适合我,我在奥本山干得不好,剑已经钝,人已经老,一个叫斯塔基的后生小子比我年轻,他气势汹汹地要夺我的位置。我勉强凭着江湖中的身份压住了他一时,但年轻的总会战胜年老的,一个叫赵一刀的文人曾说这是规矩。

为了兼顾我的江湖身份和斯小侠的发展,最后几战,他们没让我去,我有种预感,这是我在奥本山最后的谢幕……

如果说掘金还算是人生中的一个短暂的驿站的话,而奥本山连这都似乎不是,他更像是慌不择路的人迫不得已而驻足的破庙……

十一

记忆就在这里嘎然而止,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在,无论记忆中功名尘土,成败得失,我的身边依然只有剑和钱,当然,还有伤。我老了,只是又用记忆麻醉了自己一次而已,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得到。

我在江湖这些年,也有许多人开始传着我的故事,有很多少年对我很崇拜,他们说我飞驰如风,出剑如电,长啸如雷,也有很多人在模仿我的方式剑走偏锋,还有很多人苦练单挑希望能像我一样一剑可敌百万师。

红衣火箭门有一个姓布的小子就很喜欢模仿我的方式用剑,竟然因此而忘了把机会给他门里擎天立柱般的十一郎。我苦笑,我想告诉小布,如果现在我能和十一郎同门,我会把绝大部分的出手立功的权利都交给十一郎,只要他能帮我拿到戒指。

但行走江湖却也难免得罪人的,有很多仇家说我很自私,很独,不能让自己的同门变得更好,我无意于为自己解释,我只想让人们知道,对帮派责任感的方式有很多种,只是我年轻时我少不更事,过于自负而显得不够沉稳,直至后来我悟出战中的真正涵义时,却发现已经没有人能代替我出手,命运让我不得不如同天煞孤星一般只身漂泊,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很想像科少侠,君子雷一样,和同门共享武林,但这一切似乎很远或者说是飘渺,飘渺到连我幻想都幻想不到。

十二

将军百战身名烈,向河粱,回头万里,故人长绝

我似乎看到了当年和我一起踏入江湖的马大少,他看起来神色匆匆,像是赶路一般.

我问他:“你去哪儿,为什么走得那么急?”

他说:“绿衣门不要我了,我要再去湖人帮,骑士团和魔教看看,找个大腿抱抱,看看能不能混一个武林至尊的戒指。”

我说:“骑士团和魔教人满为患了,你去了根本没有施展的空间。”

马大少说:“不需要施展,只需让我跟着帮派混上一枚戒指,足矣。”

马大少说完话一拱手又神色匆匆地走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早已不见了当日的桀骜不逊与不可一世,看起来更像个市井中的小贩,岁月的风刀霜剑是很能雕琢一个人的个性的,对戒指的渴望让他放下了身段和尊严,甘于跟着江湖上新崛起的后生们屁股后面混。

我目送他的背影离去,多少有些不屑,我知道自己很难像他一样用这种方式得到武林至尊的戒指,我觉得这很廉价。

但我将要去哪里,我自己也不知道,放眼江湖之大,我发现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容身之所,无论是布老头在夏洛特创立的新帮派还是留住我十年岁月的十三连环帮都再难有我的位置。

回首,天已黄昏,有谁在乎我。

我忽然想到,也许我该歇歇了。

跟我一起走进江湖的拉希姆早已经退隐了,比我晚进江湖的白巧克力贾森也退了,和我并肩战斗的穆大叔重伤而退,韦大侠厌倦江湖空手而归,我有时也想急流勇退,离开这样刀口舔血的漂泊生活。

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来请我出山,我是否就要这样离开这个漂泊了十三年的地方,如果我真的要离开,人们会怎样评价我。

有人会说:“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侠,因为他诠释了战的精髓。”

有人会说:“他武功超群,留下如此多的传说和故事供人回味,他是江湖中的英雄。”

也有人会说:“他武功出自旁门左道,因此穷其一生也难成正果,不过一枭雄而已。”

我虽然对他们的话不以为然,但这已经是人们对我的眷顾了,历史永远只记住成功者,比如说科少侠这样的人。而我,再过些日子,也许人们连提都很少提到,他们会慢慢淡忘我,就像淡忘专诸和鱼肠一样,我会被时间封印起来,只是偶尔出现在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中:

“你知道鱼肠剑艾某人吗?”

“好像知道,他似乎和科大侠同年,也在江湖中飘过……”

十三

是的,我在江湖中飘过,整整十三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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